一、背景文件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農村危房改造建設管理的通知》(泉臺管辦〔2022〕39號)
二、目標任務
《泉州臺商投資區照顧居住困難戶申請購買安置房剩余房源的實施意見》旨在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為居住困難戶提供購買安置房剩余房源的機會,從而改善居住困難戶的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
三、適用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區行政區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戶籍落戶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家庭:
(一) 人均居住面積低于35平方米的家庭(建筑面積)。
(二) 無房戶。
(三)現狀住房屬危房,經申請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且符合“一戶一宅”的對象。
(四)受地質災害等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居住困難。
其中第(四)種情況需由鄉鎮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并上報區管委會審批后予以認定。
四、辦理指南
符合本實施意見申請條件的家庭,以書面形式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交由村級審查:
1.《泉州臺商投資區村民(居民)居住困難戶現有住房情況審查表》
2.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和集體股權證(或股權證)復印件;
以下分為三種情況
- 有房屋的還需提供
3.原有住房土地使用證(產權證)或宅基地權屬來源具結書
4.現有房現狀照片(應體現整體及四周環境)
- 無住房的提供
5.無住房書面說明;
- 屬于危房的提供
6.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表或危房鑒定報告。
綜上所述,根據申請人的情況:
若申請人有住房【即符合適用情況“(一)人均居住面積低于35平方米的家庭(建筑面積)”。】,需提供上述第1、2、3、4項材料,若該房屋屬于危房【符合適用情況“(三)現狀住房屬危房,經申請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且符合“一戶一宅”的對象”。】,則需另外提供第6項材料;
若申請人無住房【符合適用情況“(二)無房戶”或“(四)受地質災害等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居住困難。”】,則需提供上述第1、2、4項材料。
具體情況如下表。
房屋情況 |
有住房 |
無住房 |
|
適用情況 |
(一) |
(三) |
(二)(四) |
所需材料 |
1234 |
12346 |
124 |
(表中“適用情況”指“三、適用范圍”中提出的四種情況;
所需材料編號對應“四、辦理指南”中羅列的材料)
受理單位詳見表格:
受理單位 |
受理單位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洛陽鎮人民政府 |
洛陽鎮政府6號樓1樓 |
王先生 |
0595-87487620 |
百崎鄉人民政府 |
里春村黎陽街528號 |
楊先生 |
0595-87551641 |
東園鎮人民政府 |
東園社區頂街225號 |
許女士 |
0595-87525702 |
張坂鎮人民政府 |
中熙產業園2期9棟 |
黃先生 |
0595-87520058 |
五、關鍵詞詮釋
(一)“危房”認定。“農村危房”指2020年3月以來在全區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間排查為一般安全隱患及以上的或經鑒定為一般安全隱患及以上的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農村房屋。
(二)“一戶”認定。“戶”原則上是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資料為基礎,同時還須符合下列宅基地“戶”的相關情形: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戶籍已分戶的,仍認定為一戶;夫妻關系解除后但其中一方尚未辦理戶籍遷出變更手續的,不認定為同一戶;
2.父母與未達法定年齡的子女只能認定為一戶;
3.農戶只有一個子女的,原則上應認定為一戶。
(三)“一宅”認定。“宅”是指以審批申請手續和確權登記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為基礎,主要情形如下:
1.具備合法權屬來源、合法登記在冊的宅基地;早期建設但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宅基地;經調查屬實的未經審批的農房等,可認定為一宅;
2.一戶雖有兩處或兩處以上宅基地,但面積總和未超過我省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的,可認定為一宅。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泉州臺商投資區照顧居住困難戶申請購買安置房剩余房源的實施意見》由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95- 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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