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泉州市關于推動影視產業發展的戰略部署,加快泉州臺商投資區(以下簡稱“我區”)影視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文化強區,我區制定了《泉州臺商投資區促進影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在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影視產業作為文化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提升區域文化影響力、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積極響應文化強區戰略,推動我區影視產業高質量發展,吸引更多優質影視資源匯聚,提升區域文化軟實力,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依據
本措施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扶持影視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號)文件精神,參考《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豐澤區促進影視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豐政規〔2022〕3號)做法,并緊密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而制定。
三、主要內容
本措施主要包括鼓勵影視精品創作、鼓勵影視劇組宣傳城市名片、支持影視數字技術、支持重點園區和平臺建設、鼓勵新興業態發展、附則等六個方面。
(一)鼓勵影視精品創作:對備案立項并開機拍攝的影視作品給予最高30萬元扶持;入選重點支持項目的,最高扶持300萬元。票房、播放平臺和獲獎作品均有相應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
(二)鼓勵影視劇組宣傳城市名片:對在我區報備并連續拍攝超5天、正面宣傳我區城市形象的影視劇組,按拍攝費用15%補貼,最高50萬元。
(三)支持影視數字技術:對投資200萬元以上的影視數字科技和信息技術類新建或技改項目,按技術設備投入10%扶持,最高200萬元。
(四)支持重點園區和平臺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影視基地,對創建國家、省、市示范園區或獲重大榮譽的園區(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對符合規模要求的園區招商平臺運營企業,按引進劇組數量給予獎勵,最高300萬元。
(五)鼓勵新興業態發展:對在區內拍攝、出品發行且單部分賬達100萬元的微短劇,按分賬金額1%獎勵,單部最高5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100萬元。
(六)附則:本措施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每半年兌現一次,由區財政專項資金保障,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關鍵詞解釋
(一)影視企業:指在我區生產經營,主營業務包含廣播電視、電影、網絡視聽作品的策劃、出品、制作、宣傳、發行、播映,文藝表演、演出經紀,影視基地運營等影視文化類主體。
(二)第一出品方:指注冊地在我區,影視作品實際署名排第一、作品版權收益的主控方。
(三)分賬收入:網絡影視作品通過平臺播放產生的分成收入或購播交易收入。
(四)黃金時段:根據行業慣例,一般指電視臺每日18:00-22:00的收視高峰時段。
五、申報與咨詢
(一)申報時間: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二)咨詢電話:泉州臺商投資區黨群工作部(電影方面)0595-27559192;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電視及短劇方面)0595-27398857。
-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泉州臺商投資區促進影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2-20
- 《泉州臺商投資區促進影視產業發展 的若干措施》圖文解讀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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