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園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24日印發了《東園鎮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惠東政規〔2024〕2號),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依據國家、省、市、區出臺的有關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公平競爭、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及其他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修改、廢止情況,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二、制定的依據
本通告制定的依據主要有《福建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臺管辦發明電〔2024〕5號)。
三、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對2023年12月31日前以東園鎮人民政府名義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確定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
四、施行日期
宣布失效或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五、解讀機關
具體解釋工作由東園鎮人民政府承擔。
- 惠安縣東園鎮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2024-12-26
- 《惠安縣東園鎮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問答解讀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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