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調整區級權責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權責事項,部分區直業務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上級有關部門部署要求,報送權責清單調整事項。經區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區調整權責事項11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1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不含行政許可)2項,公共服務事項7項,政府內部審批事項1項,具體詳見附件。
二、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各部門(單位)要在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調整更新后的權責清單,主動對接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及時將保留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和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運行,并做好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有關事項具體信息更新工作。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有關政策文件調整情況和上級部署要求,對減少申請人義務的申報材料,各部門(單位)應自行減少調整,再將相關情況抄送區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三、實行權責事項調整報備制。因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市級以上政府、審改辦部署調整要求時,各部門(單位)應本著依法行政、法定職責必須為和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的原則先行調整本部門(單位)相關權責事項,依法依規調整自身行政行為,并將調整情況報區黨群工作部(審改辦)備案。區黨群工作部(審改辦)定期將調整情況報送區管委會研究審定,并對外公布調整結果。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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