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泉臺審改辦〔2018〕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97 號)和省審改辦《關于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融合工作的通知》(閩審改辦〔2016〕201號)精神,部分區直部門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現將調整的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區權責事項調整
全區調整權責事項56項,其中其他行政權力事項(不含行政許可)48項,公共服務事項8項(具體詳見附件)。
二、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
各區直部門要及時在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調整的權責清單,并主動對接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及時做好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有關事項信息更新工作。
三、實行權責事項調整報備制
各區直部門要按照調整的權責清單盡職履責,健全崗位責任制,落實責任主體,確保“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行權責事項調整報備制,因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市級以上政府、審改辦部署調整相關權責事項,區直部門應本著依法行政、法定職責必須為和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的原則先行調整本部門權責事項,依法依規調整自身行政行為,并將調整情況報區黨群工作部(審改辦)備案。區黨群工作部(審改辦)定期將調整情況報送區管委會研究審定,并向社會公布調整結果。
附件:1.調整的權責事項2.區直部門權責清單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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