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醫學證明》換發辦事指南
(一)辦理依據
《福建省衛生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司法廳關于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的通知》(閩衛婦幼〔2009〕71號)
(二)適用對象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公民。
(三)申報材料
1.出生證明換發申請表;
2.原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3.嬰兒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籍部門出具的“出生申報落戶缺件書面告知書”等
換發的基本原則:收回幾聯,換發幾聯。但是,如果是因為曾經進行過戶口登記而無法收回副頁的,現在又需要換發副頁的,必須提供佐證材料:如戶籍注銷證明。
(四)服務流程
見附件1
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
(一)辦理依據
《關于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的通知》(閩衛婦幼〔2009〕71號)
(二)適用對象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公民。
(三)申報材料
1.由申請人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其次到原簽發機構填寫出生信息,并由原簽發機構相關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然后由婦幼保健院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2.提供原簽發機構《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和存根聯復印件一份,前面兩樣資料無法提供,需提供病案資料(病案首頁、分娩記錄和出院小結)復印件一份。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或醫務科等相關專用章。?
3.在新生嬰兒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市級以上政府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要求公示7天,并攜帶刊登當期報紙。(刊登格式:**省**縣**鎮**村***身份證號、***身份證號夫婦遺失其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編號*****,聲明作廢。)
(四)服務流程
見附件2
(五)承辦機構
泉州臺商投資區婦幼保健院
(六)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七)辦公地址、工作時間和咨詢方式
辦公地址:臺商投資區公共衛生和社會保障中心婦幼保健院大樓(泉州臺商投資區洛陽鎮康泰街9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詢電話:2739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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