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資源部有關規定及《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29號)要求,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泉州臺商投資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結果公布如下:
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
二、全區實行統一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5.2萬元/畝其中村集體5000元/畝。
三、各地各部門切實做好新舊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新補償標準實施前已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7日?!度菖_商投資區關于調整我區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泉臺管〔2017〕26號)同時廢止。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9月8日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3年9月8日印發
- (圖文)《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2023-09-25
-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2023-09-09